主编:范永飞
开本:线装十六开大阔本
页数:374页
印数:100套
纸张:一级宣纸
版次:二0二一年十一月
承印:河南锦秋文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电话:18595903344/1803929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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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忍堂《范氏家谱》签条)
盐城范氏族谱续修序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家之有谱如同国之有史。
谱乃家之史,史则国之谱,谱不立,则昭穆混、渊源慒。人不知祖,何异物类。
盛世修谱乃中华民族之风。今盐城范氏宗亲续修族谱,可歌可贺,实乃盐城范氏之大事、喜事、盛事。
盐城范氏,据历代先祖口传及族谱记载,系明代洪武年间因【洪武赶散】从苏州闾门迁居老海州大范庄。至清朝雍正年间再迁盐城滨海、射阳等处。连年战乱,数度迁徙,老谱遗失,同故里苏州失去联系。迁盐始祖鹤松公为苏州范氏哪代后裔已无从査考,鸣呼哀哉!但盐城范氏系苏州范氏后裔当无疑意。
幸有鹤松公四世裔孙定邦、定国公于清代乾隆末期嘉庆初期修纂了盐城范氏族谱,使盐城范氏自迁盐始祖鹤松公后各支脉纪续清晰,为本次续修奠定了基础,乃不幸中之大幸。
2016年由宗亲玉美、玉友、玉网、玉成、玉均倡议续修族谱,得到广大宗亲大力支持拥护,因修缮事宜繁冗、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更须财力支撑,虽历经数年但尚未完善,后又由永飞、永超宗亲鼎力支持,遂至臻玉成。
通读全谱,可见收录了范氏起源,范氏始祖谱系资料,便于后辈溯源,并收录了历代范氏名人,历代先祖励志故事。更重点收录了范氏族规、家训、家戒文正公家训百字铭等内容,对后辈深有教益。
审视此谱修谱原则,修谱规矩,可见此次续修遵循范氏历代修谱规矩,符合传统章法,既成全谱可圈可点,虽略有瑕疵,但不失为一部好的家族支谱。
是以为序。
公元二0二一年九月十日 岁次辛丑八月初四
苏州文正公廿八世
中国范仲淹研究会高级顾问
苏州市范伸淹研究会名誉会长
敬中 谨撰
(百忍堂《范氏家谱》内页展示)
(百忍堂《范氏家谱》装订细节展示)
凡例
一、本谱为繁衍于江苏省盐城市的盐城范氏家谱。
二、本谱参考四世主定邦公、定国公及后来第二次修谱即民国二十二年接纂班的家谱编纂,六七十年代第三次修谱。
三、本谱世系上溯自鹤松公、下限止于公元二0二0年,凡例大约三百年。
四、本谱以【敬宗收族、弘扬祖法、正本清源、理顺脉络、承前启后、教育后代】为宗旨,运用历史唯物史观记述族情、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反映范氏风貌和支派特色。
五、续谱原则
(一)旧谱照录,旧谱错误处不进行更改,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为原则,力求源流世系之衔接有序,其间有未尽明确者、暂存间断待考,不采纳无根据之推断、以尊重历史。
(二)由于之前家谱年代久远,保妥不力,渗水导致腐烂,历经查找,注重史料稽考,力求资料丰富,还原原谱事实。
(三)各房人众,取字命名难免雷同,但是仍需记载其原名,以便今后查考。
六、本谱纪年原则
旧谱涉及纪年不变、凡属清宣统三年(公元九0九年)以前之纪年,沿用朝代年号纪年法,凡属台湾三十八年以前纪年,以(中华)民国某纪年;凡属公元一九四九年以后之纪年、以公元某年纪年。
七、本谱书写术语
妻书【配】某姓某名,续弦书【继配】。
女已嫁者书【适配】某姓某名;改嫁者书前不书后。
凡迁徙无定音,问久疏者,援例注【远出无考】;
卒年六十以上者书【享寿】,未及历史者书【享年】:未満七岁者日【殇】生卒年月日时未知者书【生卒未详】,生卒时辰未知书【吉时】,葬末群者书【葬未详】或【空山名坐向】
八、本谱入谱人员范围:
凡本族范姓成员,不论男女,无论婚生、非婚生,均可入谱;本族男姓上异姓门的或本族女子在家招赘的,如果其子女姓范则入谱;子女异姓不入谱。
本族男姓娶入女子参与本族繁衍,入谱。本族女性夫婿入谱,以明确血脉流转。若范姓男子亡故,其配偶在家招夫,于女又姓范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的不入谱;配偶另嫁他人的,子女又姓范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的不入谱。
抚养异姓子女为后,改为范姓的可入谱。
九、本谱瓜瓞图式规范:
垂丝图八派一提,男妇身后无传者,下用黑圈,以杜冒充之弊。男女过继的,瓜瓞图上按过入的记载。如某甲,系某乙所生,过继给某丙,则在瓜瓞图上记为某丙所出。抚养异姓子女为后的仍可入谱,在瓜瓞图上不记载。
十、本谱世编书写规范:
成年男姓:记载某公之子或女、名、曾用名、居住地、配偶姓名。男姓上异姓门的,子女异姓的记载下一代详情,再下一代只记出生。
男性配偶:记载姓、名、生育几子几女。
成年女姓:记载某公之女、名、曾用名、配偶姓名,生育几子几女,记载下一代详情,再下一代只记出生。
女姓配偶:记载姓、名、生育几子几女。
尚未成家的年轻人和孩子:某公之子或女、名、曾用名、同族男女过继的,过出和过入均记载。抚养异姓子女为后的仍可入谱,在世编上记载,但本人拒绝入谱的除外。
十一、人物录及传记
历代进士、举人、贡生;近代、现代、当代研究生、硕土、博士;行政职务正副局长,乡镇长以上;军职校官以上;以及高级工程师、农艺师、经济师、会计师、律师、主治医师、高级及特级中学教师、教授、副教授、名记者、作家艺术家、实业家、名人等,不论男女均列入人物录。
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历代先贤史籍有载者及当代已故名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者、均予立传。
劣迹昭彰者,应点明其过,以警后世。
十二、谱成册编定各房字号各宜珍藏,务宜小心谨守。不得贪财,私与他人新谱告成,旧谱仍需妥善保存。
十三、修谱期限:
族谱三十年为一世,宜十五年三服内各支修,三十年五服内小宗支修,六十年五服外大宗修,秉笔必举公正贤能,辑录方为无弊。
小修可只收集支丁资料,不编印谱书,每六十年应予大修,编印谱书。
凡有族人倡修者,同宗应予支持。
十四、本谱以【鹤步锦定建师元…】为取名派语。
十五、因我族世系源流追溯年代久远,支丁分布地域广泛,调查考证内容繁多,且编辑时间仓促,水平所限,本谱定有许多错遗缺漏之处,恳请族人见谅,并深望于后之继起者。
十六、此凡例未及者可参照处理。
公元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岁次丙申五月十六
迁始祖鹤松公十四世
永飞 谨撰
(百忍堂《范氏家谱》世系部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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