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者艺文有志,后世史家因之。盖有文章而后教化,立风俗、敦人心、正国与家,其理一也。故籍谈:“数典忘祖,君子讥之”。愚幼时,熟闻祖父讲先人遗集,心尝识之,弗敢忘。及长,捧而读之,始知祖宗之功德,为甚巨也。夫文艺者,德性之华。学术者,治行之本。
愚四世祖缓庵公,以乌府振家,直节劲掺,不减古名臣风烈。如集中载:奏、疏、诗、记诸遗文,犹凛凛有生气。
嗣五世祖鹤峰公、九峰公,六世祖伊溪公,或亲有著作,以传手泽于将来,或诸名人表赠,以扬功德于奕叶,均足动流连之思焉。
奈值明季,兵焚之余,板已废失,所存者仅三四部耳,不再为镌刻,恐久而愈湮。即所存三四部亦将剥落而不全矣。
会戊子春,族长瑞林公会集族人,各尽力捐资,约三百余金,谆谆以修谱、重梓家集事。嘱曰:“家谱所系甚重,而家集尤重!尔等宜尽心办理,并将后先遗文,一并锓板。”
承命之余,我族人昼夜究心,举凡纂修校证、参阅厘订诸事,罔弗力襄(无不力助)厥成。于是而知我族人之心,咸怀尊祖敬宗之心也。夫为其事,而无其功者,智者不为。然有其功,而自居其功者,君子又深耻之。我族人虽有补修之力,绝无矜功之心,亦可谓不忘祖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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