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对家法的认知中,只是笼统的了解到家法是在家里所施行的惩戒,但家法具体指的是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是家长统治本家或本族人的法度。
而传统家法的主要内容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处理家庭关系,二是家庭成员成长过程中的教育培养问题也就是现代所说的德育教育。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人口的增长、累世共居的大家庭家族的增多,单纯依靠血亲情感说教处理这两类复杂的家庭关系、维持家庭生活的运转已经显现局限,成文的家法族规应历史发展需要愈发凸显重要意义。
“家法”一词始于汉儒治经学,《后汉书·儒林列传》载,东汉刘秀因爱好经术,“五经博士,各以家法传授”,师之所传,徒之所受,无敢一字出入,以一家之言,独特之学,向弟子传授其学的做法即为“家法”,亦即“师法”。南北朝时期,家法新解成为礼法的同义词,成为调整家庭内部关系的规范。
古人的家训往往注重劝导性教育与强制执行相辅相成,礼法并重。而家法家规具体规定家庭生活,要求家庭成员努力遵守,劝教不听者始刑罚,惩罚的种类与形式繁多,而且非常残酷,家法家规作为司法依据之一,既宣扬了传统礼治思想,又配合了国家法律实践,它从另一侧面反映了中国传统的礼法结构和治理观念。
家法,是一个家族中非常重要且不可替代的存在,了解它,不仅对自己家族可以有更深入的认知,对了解传统文化也大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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