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秋文谱承印的镇志编纂条例九条




锦秋文谱承印的镇志编纂条例九条

一、本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秉笔直书、述而不论的修志原则,争取最大限度发挥志书存史、资治、教化的社会效应。

二、全书按章、节、目结构编排,共计23章、102节、60余万字。另有彩页、插图125幅和列表225个。为突出铁生沟汉代冶铁的世界之最地位,志前专设特载。

三、志书上限为1840年,下限为2016年12月,为保持记述事件的完整性,个别内容上潮到1840年前,或顺延到2017年。

四、志书对搜集到的原始材料,去伪存真,去芜存菁。1985年之前材料多采用(夹津口乡志》内容,近30年材料由镇属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居委会)提供,河南省司法厅铁生沟劳改煤矿材料由义煤集团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并结合《巩义监狱志)相关材料、采访笔录整理编写。

五、志书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方法科学编排内容,力争做到横不断项,纵不断线,详今略远。

六、人物一章中,按照生不立传、生可入志原则,内容包括人物传略、人物简介、人物名录三部分,以不重复出现为前提,先定好入选条件,然后分类、分村,以生时先后顺序录入。

七、志书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行文中标点符号的运用,数字、计量单位的运用,时间的表述等按照国家对出版物的规定执行。

八、组织机构、会议、文件、著作等过长名称,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后用简称,个别单位,名称从习惯,并加圆括号注明。

九、各级建制称谓,均依照当时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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