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万历十七年 七世孙大纲撰
高祖楹,当妙龄挟麟经登洪武壬子科乡贡进士,先任翰林院左春坊太子赞读,经任福建道监察御史。清操凛然,孤忠耿,若直气英风,真可寒星月而烈金石。成祖时,为建文故。批麟获罪,当引颈受刃之时,有白气冲霄之验于戏,乃我祖得天地之正气,其生也必有所为,其死也不与寻常等耶。可恨、可惜,曩也葬于斯茔,今也。
失所考惟立石以表其地耳。
高祖生子五,曰:锡、钊、镛、钜、铢。镛祖业箕裘,由岁荐任大明真定县主簿,厥后衣冠、文物代不乏人,惟我祖精忠厚德,阴佑予不穷,故一脉书香,迄今未泯也。噫嘻!凤不生燕雀,麟不产狐兔,若夫绳祖武振家声宁无望于后人乎?勉旃,勉旃!兹将实在人丁照依世次开列于后,以垂不朽。俾后之子孙,庶几有所考云:碑上人名已按世次分列于谱,兹不备载。
(出自于民国二十六年连族谱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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