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党连氏谱志攥写的凡例准则十七条



上党连氏谱志攥写的凡例准则十七条:

1、 本谱志按照详今略古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记录了山西上党襄垣东畛村连氏宗亲及家人。

2、 本谱志人物篇中,因连氏祖地为上党,故将开宗与上党有关的人物收录其中。资料有限,有未收录进的敬请谅解。

3、 本谱志从明朝开始至今700多年,共25世。

4、 1979年7月1日以后国家出台了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在续修谱志上打破了原来的录男不录女之惯例,子女同等,谱志中出现的子嗣均代表子和女。

5、 谱志中涉及到的村世系开始一律以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连氏谱牒》为准录入,一直沿袭至今。

6、 根据世次的前后互推,东畛属于肇之孙楹之四子钜之后,根据今东畛居住人员往回推算,凡涉及到的录入其中。

7、 本谱以16、17世为分界线,因核对民国二十六年谱牒,两世较乱,所以正反相互推算核对,涉及到了阳泽河、石灰窑,只好截止录入。

8、 谱志中凡涉及到领养、送走的子女征得家人和本人同意记录其中。

9、 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连氏谱牒》中推算出了7岁方可进谱,现今打破以前惯例,将刚出生的子女一并录入。

10、 谱志中上世未体现谁之子女者,下世有其名均注明“上世未登谁之子”。

11、 谱志中上世子有其名下世未有名者,均注明“不明原因漏登”。

12、 谱志中,多妻生子女者,分别录入。

13、 谱志中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连氏谱牒》谱志中多数人均未注明所属村,根据现今录入的世次往前推算出其所属村。

14、 谱志中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连氏谱牒》中同一人名,字不同的一律更为同一字。

15、 谱志中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连氏谱牒》中上世名字顺序与下世名字顺序有所颠倒的均按顺序排列。

16、 谱志中新登入的妻子名均以姓名录入,打破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连氏谱牒》的某氏,以体现男女平等。

17、 谱志中未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连氏谱牒》核对上的宗亲,现今也不知世系的均以补遗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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