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者分也,行者同也。祖、孙、父、子之名,兄、弟、叔、侄之分,自古有之。
只有区别层次,才能以礼相称。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特殊文字表示同宗族内的父祖、兄弟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或名后一个字,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在北朝时,因为这时的郑姓人刚刚使用字辈,在使用中还不像后世那样有强烈的意识和严格的规定,也没有形成字辈谱或字辈诗,所以还不是十分完备的。此后,经过隋唐五代以至宋朝时期郑姓人的不断摸索和探讨,特别是由于为了适应不断迁徙和人口增多以后能够准确区分长幼尊卑次序韵需要,郑姓人才像全国其他姓氏的人一样,开始在修谱时编订字辈谱,在生活中使用辈谱中的字,形成以字辈取名的新特点。
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真正形成字辈谱或字辈诗则是在修谱之风大盛的宋代或者以后,至明清时形成高峰,延绵至今。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字辈谱多是同一个家族在初次修谱时由有关人员编订的,然后由族人按照辈份的高低依次从中选取一字,同一辈份的人只使用同一个字,接着再另取一个字作为自己的名字,形成“姓+字辈+名”的固定格式。一旦这些字被依次用完,则要在下次修谱时再进行续补。这样,只要是同一宗族的人,不管人数有多少或者迁往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族人就可根据其名字所排列的次序来确定其辈份高低,原有的辈份混乱和不知所出等问题便不会出现了。先祖们按照宗祠规章,把按辈取名用字预先排列,编成字辈谱,是与古代郑姓人的血缘和取名有关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其影响直至今天。
新中国建立以后,由于新文化思潮的兴起,人们取名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一些人在起名时就不在过于注重字辈谱了。取名跟风,重名过多,随意性大,称呼时颇为不便。姓名既是一种符号的代表,又是人们信息传递的主要载体。姓名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可权利并不是无限的,不能损害到别人的利益,甚至社会公共利益。其实取名用字历来是比较严肃的事情,随着新一轮修编家谱的兴起,大都新编撰了本族的字辈谱。尽管仍然沿用了传统字辈谱的形式。但在内容上,则突出了时代特色,充分体现了字辈谱作为我国姓氏文化中的一种古老而传统的取名方式又焕发了新的活力,充实了新的内涵。
我支系上六世至下二十世官名字辈谱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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