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任何人不能抗拒的自然规律,在生要砌一栋好屋,吉祥的阳宅,一生和美幸福。死后要修一座好坟,吉祥的阴宅,企盼子孙好运发财。每个人的观点,想法不一,吉穴到底在哪,只有自己认为好就是好。
从我祖宗插柴占地以来的几百年,上自高喝谷下至竹冲码头岭,有宗人故后,可葬其中任何山山岭岭,不管是私人山还是公家山。肥株冲的可葬在牛口里;大界长岭的可葬在丽村水口山;丽村的可葬在方塘,荷塘、大界冲;船湾的也可归葬屋场岭或肥株冲,没有任何人干涉刁难。这一不成文的俗规应该继续沿袭下来。
然而现在有极个别宗人想破坏这个俗规。认为这个山这个岭是分给他的,是他的私山,别人的坟不能立在他的土地上。他其实大错了,现在的山岭田土都属国家所有。只有宅基地及旁的风景林属私有。把山分给你,是让你植树绿化好这牛山岭,树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任何人挖穴立坟都是可以的。几百年来是如此,现在如此,以后更是如此。
这次修谱开了几次会,参会人是各支各房的代表。有人建议把这个俗规定下来,全会一致同意把它写在谱上作为族规。在大丽村(包括肥株、丽村、方塘、大界一隅)的山岭上,任何宗人故后都可以在其上开山筑坟埋骨(青苗树木合理补偿)让亡者安息。活着的人应该尊重其选择。公元二0一五年九月农历已未年孟秋谷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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