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谱理事会必看!一份可直接写入凡例的「人物入传与单页收录标准」



很多家族修谱踩坑顺序:先收集人物材料,写完初稿,才讨论入传标准。等到族人看到稿件,开始攀比版面,这时再定规则,各方都难以接受,极易造成宗族对立。

修谱的最佳顺序:先定凡例,再收录人物。提前白纸黑字,制定人物入传、单页收录的评审规则,公示给全族。所有申报都按照统一标准执行,一碗水端平,是预防矛盾成本最低的办法。

《人物入传与单页收录标准(凡例条款范本)》


  1. 家谱人物记载分为:世系、事略、人物传记。人物传记可单页刊载,属于表彰。

  2. 可申报独立传记(单页)范围(满足其一,理事会集体评审): ① 始迁祖、支派始祖; ② 古代先贤,有功名、德行,旧谱已有立传者; ③ 本次修谱、建宗祠、修祖墓主要牵头人、大额捐资人; ④ 公职、科教领域取得高级荣誉,为国为民,光耀宗族者; ⑤ 乐善好施,长期帮扶族人、造福乡邻,德行广受公认者。

  3. 在世族人,原则上不立正式传记,可申报事略简介,不占用独立传记页面。

  4. 不予入传:触犯国法、严重损害家族名誉者;仅个人富裕,无宗族公共贡献者。

  5. 申报流程:提交材料 → 编委会初审 → 理事会集体评议 → 全族公示。

  6. 捐资仅为支持修谱,捐资数额不作为直接换取传记版面的条件。

互动提问:你们理事会已经提前制定人物收录规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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