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立传」是老古板吗?当代修谱,在世族人能不能立传?



修谱圈一直有一句古训:生不立传。 很多家族续修家谱时,卡在这件事上:在世的企业家、家族带头人、本次修谱的核心功臣,要不要给他单独一页正式传记? 一部分族老坚持古训,活人不能立传;一部分宗亲认为时代变了,有功之人应当及时表彰。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我们先弄懂:古人为什么定下「生不立传」? 传记,是载入家史的评价,带有盖棺定论的属性。人在世时,功过尚未定格。 第一,活人立传,容易出现溢美夸大。家属写稿,往往只写优点,回避不足,史料容易失真; 第二,评价会反转。人尚在世,未来境遇、行事都可能变化,今日的赞美,多年后或许成为笑谈; 第三,极易引发攀比。给 A 立传,B、C 宗亲会觉得不公平,引发宗族矛盾。 所以古人选择,待人身后,功过尘埃落定,再由后人客观评价,写入传记。

但时代已经不同,当代修谱完全照搬古制,也会脱离现实。很多家族,希望记录当下为宗族付出的在世乡贤。 这里推荐折中方案:区分【正式传记】和【当代事略简介】

正式传记:遵循古训,留给已故先辈,盖棺定论,严谨褒评,可单开一页; 

当代事略简介:专门用于在世宗亲。篇幅简短,只陈述客观事实,不做高度定性褒扬,可以配图,记录为家族所做贡献。它不等于传统意义上的 “立传”。

如果家族决议,一定要给在世族人撰写事略,必须遵守几条写作红线:

  1. 只写可查证的客观事迹,少用溢美形容词;
  2. 不夸大事业、官职、成就;
  3. 重点写对宗族的付出,不堆砌个人财富;
  4. 文稿必须理事会多人交叉审核,家属不能全权定稿。

没有绝对标准答案。宗族可以开会自行选择体例,但一定要在凡例中写清楚:在世族人,是允许写事略,还是完全不做记载。规则提前公示,才不会产生纠纷。

互动提问:你们家族支持在世宗亲入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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